将围墙建设纳入工地管理专项考核
						                  
							时间:2014-06-26
							来源:原创文章
							发布:本站编辑
						
						
							    昨日,武汉市城管委召开会议,要求各区城管委按照2014年“双十”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,推进工地围墙建设,并将围墙建设纳入工地管理专项考核。
						
						
					此次景观工地围墙建设的区域包括7个中心城区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、江夏区、东西湖区。
按照要求,上述地区内所有在建工程的工地围墙或固定设置的围挡,以及其他市政工地、拆迁工地、建设储备用地和特色街巷周围,具美化和绿化空间的围挡和围墙, 高度不得低于2.5米;墙体安全牢固、无破损,保持干净、整洁,无乱涂乱画乱张贴。同时,通过艺术绘画、绿化、摆放鲜花等方式,改造围墙外观,使其与街景协调,达到景观化效果,给江城添风景。
据武汉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工地围墙建设将纳入工地管理专项考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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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鄂公网安备4201050200087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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